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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15 09:27: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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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微网消息,1月13日,龙芯中科发布仲裁事项进展公告称,企业日前从香港国际仲裁中心收到仲裁庭签发的《关于仲裁费用和申请人版税支付申请的裁决(HKIAC/PA 21030)》。
1月11日,龙芯中科收到《关于仲裁费用和申请人版税支付申请的裁决(HKIAC/PA 21030)》,对仲裁费用及版税支付作出裁决,仲裁庭认定企业是本次仲裁总体上的胜诉方,基于此认定,支撑企业向芯联芯提出的本次仲裁费用的索赔请求,并进一步裁决企业与芯联芯应就需赔偿的仲裁费用、版税及延迟费用之间的抵销达成一致。最终财务数据以双方确认的核算结果为准,预计将对企业财务损益产生一定正面影响。
2021年2月,Prestige Century Investments Limited 和 CIP United Company Limited(上海芯联芯智能科技有限企业)(以下合称“芯联芯”)向香港国际仲裁中心提起了其与龙芯中科技术股份有限企业之间有关 MIPS 技术许可合同纠纷的仲裁。
芯联芯提出了7项仲裁主张。芯联芯在仲裁中提出了龙芯中科违反与MIPS Tech, LLC(以下简称“MIPS企业”)签署的技术许可合同,存在:1)使用了技术许可协议授权范围外的MIPS 技术;2)产品对MIPS架构进行了未经授权的修改和变更;3)在技术许可协议到期后继续使用授权技术;4)未返还保密信息; 5)少报版税;6)未经同意将技术再授权给其他方;7)泄露保密信息。
龙芯中科于2023年6月23日从香港国际仲裁中心收到仲裁庭签发的《部分最终裁决书(HKIAC/PA 21030)》,对于芯联芯提出的上述7项仲裁主张,除第5项为尚待解决事项外,其余6项仲裁主张全部被驳回。
今年1月11日,龙芯中科从香港国际仲裁中心收到仲裁庭签发的《关于仲裁费用和申请人版税支付申请的裁决》,仲裁庭认定企业是本次仲裁总体上的胜诉方,支撑企业仲裁费用的索赔请求,并同意在芯联芯赔偿的仲裁费金额与企业提存在香港国际仲裁中心的版税金额、延迟支付费用之间应进行债务抵销。
具体裁决内容如下:龙芯中科有权获得总计人民币 41,476,582.71元的仲裁费,只要龙芯中科在裁决后7日内向仲裁庭和芯联芯提供一份书面确认(可以是电子形式),说明上述金额仅包括截至 2023年6月23日发生的仲裁费;如无该等确认,龙芯中科有权获得总计人民币 40,342,829.15元的仲裁费。
龙芯中科表示,企业的战略目标是打造独立于Wintel和AA生态的自主生态体系,主要的核心技术均为自主研发。龙芯中科在研发初期选择MIPS指令系统,主要因为MIPS指令系统相对具有较高的开放程度。龙芯中科从MIPS企业获得MIPS指令系统授权,但龙芯中科研制的所有CPU IP核均为全自主研发。
龙芯中科还表示,企业已于2020年发布龙芯自主指令系统LoongArch并已陆续推出基于LoongArch的自主常识产权芯片产品。LoongArch不包含MIPS指令系统的内容,亦无需取得MIPS企业任何授权许可。本次仲裁不涉及龙芯中科的核心技术和新研发的CPU产品,不会对龙芯中科技术方面产生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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